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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男二有点东西[快穿] 第114节(1 / 2)

却因为蹲的双脚发麻,直接朝前扑倒,好在就要摔倒之前被一双手给扶住了。


“没事吧?”曹昔问着,他对着孩童笑了笑,“下次得站稳了,要是摔倒可疼了。”


胡牙直勾勾看着他,就在他快松手的时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,将手里拎着的篮子送了过去:“哥、哥哥吃杨梅,选的都是最大最红,我特意给你留的。”


曹昔脸上的笑意一僵。


——哥哥吃,最大最红的杨梅,都给哥哥吃。


——哥哥吃杨梅,我特意给你留的哦。


——最大最红的杨梅才好吃。


——这是我一粒一粒挑出来的,最好的才能留给哥哥吃。


耳边像是浮现出稚嫩的声音,弟弟最爱吃杨梅,却每次都会将最好的那几粒留给他。


小小的孩子不但会吃,他还特别会挑。


挑的最大最红的那一种,吃起来的口感特别好,不会太酸也不会太腻。


曹昔睁大眼睛,认真的看着面前的孩童。


小小的孩子看起来很瘦,许是经常在外面跑,晒得还有些黑。


可他仍旧能从孩童的脸上依稀看到弟弟的影子。


他张了张嘴,喉间有些沙哑:“最大最红的就一定好吃吗?”


话音落下,还带着些颤音。


胡牙摇了摇头,“不是哦,是因为要给哥哥,所以细心挑选的才最好吃。”


曹昔瞬间眼红。


他真的很想什么都不管,直接将孩童抱在怀中。


可是……


他除了僵在原处,其他的事什么都做不了。


“杨梅吃完了也不要紧,明年后年、甚至是过上很多很多年,只要哥哥想吃我都可以替你去摘。”胡牙用手中的小篮子递了过去,他洋溢着大大的笑脸,“你什么时候想吃就来找我,我一定等着你。”


曹昔压下心中的酸楚,重重点了点头,沙哑着道,“好,你等着我,一定要等着我。”


说完,他将面前的孩童记在心中,接过篮子转身离开。


外面候着的小厮跟了上去,还想着伸手将他手中的篮子接过去,曹昔并没有让,一直上了马车都抱在怀中。


像是什么都说了,又像是什么都没说。


一头雾水的苏建义看得莫名其妙,总觉得有些怪怪的,但又说不出哪里怪。


这两人难不成认识?


肯定不会。


胡牙是殷欢捡来的孩子,以前不过就是镇上的小乞丐,又哪里会认识京城的富家公子?


等这行人离开,胡牙就当着他们的面道:“我决定了,跟着殷欢去京城。”


前天殷欢就让人送来消息,说是想将他带去京城。


当时他还有些犹豫。


可直到刚刚见到哥哥,他才下定决心。


哥哥现在的处境很不好,但他知道哥哥没有放弃,一定会经过很困难的事,扫清一切障碍后再来接他。


但他不想只等着。


他想跟着殷欢的身边,尽可能的套出一些消息,或许能给哥哥帮帮忙。


“殷欢?她去了京城可不一定过好日子,你跟着去可别牵连到了。”苏建义不清楚来龙去脉,但是听到殷欢的名字就知道,这丫头的下场肯定不会好。


说什么跟着侯府千金去享福,他才不信这个鬼话。


“不要紧,我不过是殷欢捡来的孩子,侯府的人不会和我计较。”胡牙说着。


又或者说,是懒得和他计较。


和一个小乞丐计较,对于他们来说太丢份了。


胡牙昂着头,眼里带着期望,“我要待在殷欢身边,帮着大哥打探些消息,大哥也在京城,还能更好的通消息,等一切解决完,大哥就能接我回家了。”


“大哥?谁是你大哥?”苏建义听得有些懵。


胡牙没给他解惑,对着博廷哥和霖哥鞠躬道谢后,就荡着小步子去小树林。


小树林里还藏着些他挣来的银钱。


挖出来后,就带着去找殷欢。


祝思一行人是在一个细雨天离开的。


殷欢一直没回镇上,胡牙跟着一同前往进京,倒是陈寡妇被留在了镇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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